第914章 把以暴制暴的侵入方式说成正当防卫,简直就是侮辱法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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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聚集在一起的网路大V们,集体沉默了。
一个个都像是见了鬼一样。
脸上不由的一阵火辣。
之前有多肯定的,现在就有多尴尬。
不过来得快也去得快。
因为大家全都猜错了!
吴言祖张大了嘴巴:“大家不都说林默不会打正当防卫吗?怎麽跟大家说的不一样啊!”
唰的一下,大家脸又红了。
别管其他的,昨天信誓旦旦分析了这麽多,硬是一个没对啊!
有一些律师开始嘴硬:“那...那林律师要这麽打,输了可不关我们的事。”
“对..对,昨天大家讨论了这麽多,林律师完全可以做参考的嘛...”
罗大翔嘴角一抽:“行了,猜错了就错了,看看林律师怎麽辩护吧,林律师又没有昏头,他不比我们清楚?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律所作为後援团队,怎麽可能乱来?”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下来。
抛开猜错丢脸不谈,大家都对林默如何进行“正当防卫”辩护很是好奇。
吴言祖也说道:“任林律师如何巧舌如簧,把那玩意说成正当防卫,似乎也...也有些不妥吧...说实话有点颠覆我的三观了。”
而就在这时候。
审判长钱罡看向公诉席。
冯海愣了一下,他也不是庸才,论硬核实力,他比苏阳还要强,也是列入青年才俊培养列表的人才。
他眼角一抽。
先别管林默这家伙搞什麽鬼了。
正当防卫就更好驳斥!
於是他直接站了起来说道:“审判长,在法律层面,被告人的行为完全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第一,防卫行为必须具有必要性!
根据辩护方的说法,他认为江雨的插入行为,是防卫。
而时现场有三名侵害人,被告人仅针对其中两人实施了所谓的‘防卫’。
而对另一名女性王清同样部位并未采取同样行为。
这证明,被告人是有选择性地进行攻击,而非单纯的丶被迫的防卫。
第二,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是本案的核心!
制止不法侵害的方式有很多种,抓挠丶踢打,甚至咬伤,都可以理解。
但被告人所选择的,是一种极具侮辱性丶并必然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方式!
这种‘以暴制暴’式的性侵入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构成了新的丶独立的犯罪行为。
因此,认为,被告人江雨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所谓的‘防卫’意图,不能掩盖其报复性伤害的本质!
如果以暴制暴的方式,都能说成是正当防卫的话,那你林默简直就是在侮辱法庭!
请法庭依法裁判,捍卫法律的尊严,还被害人以公道!
冯海流利的说完。
还没坐下。
林默就站了起来,眼神如同利刃:“公诉人谈法律,谈限度,谈伤害。
但我想请法庭首先关注一个前提:我的当事人当时正在经历什麽?
她正在被三名成年人压在地上,实施世界上最丑陋丶最暴力的罪行——强奸!
她的衣服被撕碎,她的身体被侵犯,她的意志被彻底践踏。
在那一刻,她孤立无援,力量对比悬殊到令人绝望。她呼救,但无人回应;她挣扎,但徒劳无功。”
林默说到这里。
很多律师都灵敏的捕捉到了林默最後一句话,‘呼救,挣扎,无人回应。’
“这明显是林默想解释江雨被逼疯了,辩护方向依旧偏向精神失常,难道林默是想将‘正当防卫’与‘精神失常’结合起来辩护吗?”
有律师猜测道。
一瞬间就得到了大批声音的支持。
两个结合用,这非常符合林默出人意料的辩护风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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