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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7章 李天骄?关键理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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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非是十四岁,而是未满十二岁。

而就在此时,苏铭的声音从容不迫的响了起来。

“根据龙国刑法规定,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岁,犯故意杀人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丶强奸丶抢劫丶贩卖毒品丶放火丶爆炸丶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对於不满十二岁的未成年.....”

讲到这里的苏局长刻意地顿了顿,伸手抿了口茶水之後,才不急不慢的说:“按照我们龙国刑法来讲,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仅此一语,为此案彻底盖棺定论。

会议室同时也陷入了短暂的寂静之中。

不是因为苏局长本身的威望,让众人都不愿意反驳他。

是因为龙国的法律正是这样规定的!

未满十二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儿童身心发育不成熟,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後果缺乏足够认知。

当然,这不代表他们的行为可以被忽视。按照规定来讲,未成年犯法造成的损失,需要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是...不巧的是,此时孙晓涵的监护人的孙家...

甚至更不巧的是。

如果案件换做平时这麽处理,必然会致使受害人家属们的勃然大怒,甚至会引起上访。

而孙家....

一个完美的逻辑闭环,让洪队长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看了看屋内众人极为精彩的表情,缓缓说道:“案件侦查到这个地步,我们专案组的工作也接近尾声了。”

洪队长白了眼端坐主位的苏铭,此时他就是再傻,也反应过来了。

石培就算是能够搜出那张孙家的全家福,但是想要让市局法医办公室十个小时就比对完成,并且出具检测报告。

苏局长要是不发力,仅凭他石培一个刚入职的新警。

压根不可能。

亏你还假模假样的发起紧急会议进行讨论,呸!

该死的大只佬,嘴这麽严?会议之前连我都不通个气?

洪队长心中愤愤,但又偏偏对其极为无奈。

没办法,虽然名义之上他是专案组组长,但是从案件侦破到後续连续发掘出灭门案後面的情况,他洪文志除了震惊,惊愕充当情绪背景板,还真就是一点球事没帮上。

俗话说得好,没干活的不配说话。

所以洪队长也仅仅是咂了咂舌後,便闭上了嘴,同时示意苏铭继续往下说。

而大夥的目光,也齐刷刷的落在了端坐在会议室主位之上,壮硕如山的苏局长身上。

静等苏铭对这场临时发起的会议进行总结。

搜书名找不到, 可以试试搜作者哦, 也许只是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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