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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拿到薪水、只要拿到佣金,只要可以过着这种偶尔卖一下命、绝大多数时间都能活着比一般人好十倍、一百倍的生活,谁他-妈在乎自己的雇主是谁?

知道雇主是谁反而危险。毕竟没有一个人上人会愿意自己用来处理脏东西的白手套拿捏住自己的把柄。

一旦他们这些佣兵得知了他们雇主的身份,死神也就该收割他们的头颅了。

这天佛克斯和他的队友被派遣去屠宰一个家族。

这个家族是做什么的、这个家族得罪了什么人、这个家族为什么要被屠宰……没有人问这种问题,整支小队只是训练有素地侵入上东区的某所大宅,然后爆掉了一个个人头。

被鲜血重新涂装了一遍的大宅里,除了佛克斯和他的队友们,最后还在呼吸的只剩下两个孩子——是的,没错,因为雇主说了要“鸡犬不留”,这支小队连大宅里的机械狗、仿生猫都没有放过。

大的那个孩子是个女孩儿,她看上去最多五岁。袭杀发生时她正在哄着婴儿床里的弟弟或是妹妹玩儿。

小的那个孩子,自然就是那张婴儿床里看不出性别的小团子了。

“她们还这么小……”

砰!

佛克斯的话还没说完,大的那个孩子已经被队长爆了头。红的白的贱得佛克斯一头盔都是。

“你说什么?”

佛克斯以为是因为枪响,所以队长才没听清他的话。

“我说她们还这么小……好吧,或许那个大些的孩子已经懂事了。但剩下的这个,只是一个婴儿。婴儿能懂什么呢?婴儿又能得罪谁呢?不如——”

噼啪-啪-啪——

电击器从佛克斯的背后射入佛克斯的后颈,佛克斯当场倒地。

事后,AI律师告诉佛克斯,他违背了他签署的工作契约。

契约里明确规定受雇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背雇主的命令与意愿。受雇者若是明确地表现出对雇主命令的疑惑,或是对雇主意愿的反对,那么雇佣者必须无条件返还雇主之前向他支付的所有薪水。

在这个永夜之城里,每个人对于生活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想当然的,佛克斯也没有存钱的习惯。

他的薪水早就被他用来租豪华公寓、买豪车,还有带上女友、家人去吃大餐地挥霍掉了。

唯一能让他庆幸的是,在他被强制执行之前,他还有那么点可以去想办法的时间。

遗憾的是,时间佛克斯是有了,愿意帮自己的人佛克斯却是一个都没找到。

他深爱着的女友。平时总是对他说“我们是一家人!遇上麻烦和困难当然要一起分担!”的亲人。还有那些总是对他说“我就知道你是我们当中最优秀的那个!”的朋友们。

所有人,每一个人都对他见死不救。

最讲义气的居然是他过去的邻居。尽管邻居也只是扔下五十块在他面前,像打发要饭的贫民窟流浪汉那样打发走了他。

佛克斯永远无法忘记自己戴着手铐、像牲口一样被人赶进人体改造槽里的那一天。

在被改造槽里的液体侵入鼻孔与嘴巴时,他想着——

“‘如果我没在被改造的途中死了,我绝对要不惜手段、自私自利地活下去!’这就是那时的我所下的决心。”

佛克斯苦笑:“我向你们隐瞒了很多东西。”

“比如我攒下的零件的真实价值,比如那个废掉的端口。其他还有一些……”

莱恩直截了当地打断了佛克斯的细数:“我可没问你这些。”

末了莱恩又加上一句:“我也不在乎你说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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