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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霍翎放下空掉的杯盏,理直气壮道:“我不会品酒,殿下若问我,我只能说好喝。”
端王笑了下,重新为她满上:“你喜欢喝就好。”
霍翎:“岂不是可惜了这美酒。”
端王:“酒水本就是用来喝的,你能坦诚直言,远比附庸风雅要可爱得多。”
除了小时候,霍翎已经很久没听人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她了:“怕是因为没人敢在殿下面前这么回答,殿下才觉得有意思。”
端王翻转着其它几壶酒,从中挑出一壶他觉得霍翎会喜欢的:“阿翎这么说可不公道。”
“嗯?”
“若你方才选择附庸风雅,那我倒觉着,附庸风雅远比坦诚直言可爱了。”
霍翎微微一愣,忍不住笑了:“殿下可不像这般没原则的人。”
“这就是你对我的误解了。”端王又让霍翎试一试其它酒。
有些酒的度数比较高,霍翎又喝得急,虽不至于就这么醉倒,还是多了三分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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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木窗推开一条缝。
风从缝隙里灌进来,吹动霍翎额前的碎发。霍翎抬手,接住几片飘落的雪花,语气闲散。
“殿下知道,燕西之地,始终有一个隐而未发的危机吗?”
正在边品酒边欣赏美人的端王,顿时放下酒杯。
“殿下在京师,应该很少见到羌人吧。”
“但我从小在永安县长大,我住的那条巷子里,一共有八户人家,其中有一户的户主是羌人,有一户雇佣了羌人当护卫、当婢女。”
雪花落到掌心瞬间融化,霍翎扭头看向端王:“永安县一共有六万常驻人口,其中有三千多名是羌人。他们早就在这几十年里,彻底融入了永安县,我行走在路上时,也许就会不经意间和羌人擦肩而过。”
和聪明人说话,向来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霍翎在拿永安县举例,但端王知道她说的是燕西现状。
自王朝初年,羌戎向大燕俯首称臣后,大燕为了彰显恩德,不仅同意在边境开设榷场,还允许羌人住进燕西十四城。想要利用这种方式,让羌人彻底融入大燕。
几十年来,羌人与燕人混居在一起,有相安无事的,也有摩擦冲突的。
如今羌戎叛变,定居在燕西十四城的羌人却还在。
“我想,这个情况,应该有人跟殿下提过。”
霍翎倒也没觉得只有自己想到了这一层。
周嘉慕身为羌燕混血,肯定比她更清楚羌燕的矛盾。
端王面色凝重:“不错。”
他还给霍翎透露了一个消息:“我手下的人查到,这段时间里,羌戎首领几次派人潜入燕西,接触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
可以说,各县城里比较有威望的羌人,羌戎首领都派人接触了个遍。
以至于端王根本无法甄别,哪些羌人心向大燕,哪些羌人投靠羌戎。
霍翎道:“殿下愁眉不展,应该是觉得这件事情很难办。”
确实是很难办。
就以永安县为例。
三千羌人里,有的从父祖辈开始就定居在永安县里,早已视自己为大燕子民。
但也有的,不管如何沐浴大燕恩德,都从未真心臣服过大燕。
偏偏这两类人是完全混在一起的,只要没有人跳出来闹事,很难区分。
如果大燕对所有羌人都采取敌视防备的态度,那就是伤了那些效忠大燕的羌人的心,将他们活生生逼反。
可如果不加以防备,万一哪一天,他们配合着行唐关外的羌戎大军,同时在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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