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三教共签(2 / 2)
袁志笑道:「我陪三弟回去。」
二人念动,身形消散,便已然在回归红石镇的途中。
田通不以为意,他满心期待:「红石镇稳如泰山不必担心,这诛仙战却难得,得好好谋划一番,玩个尽兴!」
……
红石镇。
最⊥新⊥小⊥说⊥在⊥⊥⊥首⊥发!
稳如泰山。
祁胜的确无法撼动红石镇,但是,三王毕生积攒的功绩却被他完全消耗一空。
先是巨斧王,前后两次请苍天,一穷二白。
再是重箭王,前后给了血云王三千万功绩之后,眼见居然没能杀死祁胜,又将自身馀下功绩完全转给血云王,让他不要吝啬来个大的。
血云王瞬间坐拥过亿功绩,心想着,前一次两千万的天罚就已经那麽声势浩大,这一次,他翻倍,投入四千万,下了血本。
当然。
值得一提的是——
重箭王前后给血云王转了8600万功绩。
而血云王前后两次申请天罚,消耗才仅6000万,不但一分不用自己出,反而血赚2600万,赚翻。
可是。
随着四千万那一次的天罚同样没能拿下祁胜。
血云王也上头。
两眼猩红。
将其自身积攒毕生的一亿两千万功绩,与他从重箭王处刚刚赚来的两千六百万功绩,合计一亿四千六百万,一股脑,全梭哈。
红石镇本源暴动!
这一次。
天捅破。
只可惜,仍然无用。
祁胜不败,不被锁定。
反观三王,上头之后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上头,辛辛苦苦积攒功绩实属不易,居然全都浪费。
一时间。
欲哭无泪。
重箭王耿直,喝问祁胜:「你到底是何人?为何要来红石镇撒野?」
祁胜无奈:「我只是想来红石镇问问路,问一下前往最近小境的路线,结果,这巨斧王拎着斧子召来天罚轰我,实在莫名其妙。」
嗯?
巨斧召天罚?
重箭王还在愣神。
血云王却已反应:「巨斧!你早就召唤天罚轰过此人?」
巨斧王咬牙切齿不回血云王的话,只冲着祁胜大喊大叫:「小贼休要张狂,本王已经将此间情报传给三位不朽,待他们归来,便是你的死——」
轰!
血云王掀起一片血云,没等巨斧王将『死期』二字说完,就给了他一个大逼斗强行打断。
血云王两眼猩红:「巨斧!直视我!回答我!」
巨斧王翻个跟头,又站起来。
他能说什麽?
说自己追杀祁胜,将毕生功绩消耗一空,心里不平衡,所以故意隐瞒他申请天罚的事情,故意诱导重箭王跟血云王消耗所有功绩,步他后尘?
他是这麽做的。
但是不能这麽承认。
反正他当时追的急,申请天罚的动静除了祁胜之外再无旁人看见,故此不慌,死不承认。
巨斧王怒道:「休要听信此贼挑拨离间!」
我没有!
不是我!
巨斧王咬死不松口。
血云王怀疑没办法。
重箭王晕乎乎很懵。
三王大眼瞪小眼。
可如今。
怎麽办?
这时。
祁胜询问:「三位可知距离最近的一处小境在哪个方向?可有地图?」
血云王深呼吸一口气。
巨斧王张口就骂:「还想要地图?等着吧!等三不朽归来,亲自送你去西天!」
重箭王心里空落落丶乱糟糟,弯弓搭箭爆喝一声:「休要多言,来做一场!」
他要发泄心中愤怒。
顷刻间。
三位封王追着祁胜就打,围攻过来。
「哎!」
「无奈!」
祁胜没奈何,真打不过,只能电神怒,拔腿就跑。
一跑。
三追。
很快甩开。
然而。
等到祁胜以为已经彻底甩开三王的时候,忽的,他看到前方有五座接天连地的巨型山峰,挡住他的去路。
「这柱子!」
「有点眼熟!」
祁胜兴起,在中间一根天柱上铁画银钩,写下『祁胜到此一游』六个大字。
却这时。
嗤嗤嗤!
那五根天柱轰然而动,如人手指一般弯曲下来,顿时就是天塌地陷,欲要将祁胜整个人笼罩起来。
锵锵锵!
祁胜留在那天柱中的六个大字这时剑气爆射万万——
火神怒!
风神怒!
雷神怒!
电神怒!
《四象剑诀》第一次被祁胜施展到极致,天象为之改变,但天柱仍在翻转。
绝望。
无力。
祁胜此前面对三王,游刃有馀。
此前面对天罚——
其实没怎麽面对,早在天罚酝酿之初就躲进第九洞天。
故而。
这回还是祁胜第一次直面这般恐怖。
大恐怖!
「三不朽。」
「区区二境四转,竟强横如斯?」
祁胜皱眉。
他抬头,看到了那五根天柱后头,一位老者和蔼可亲,轻轻探出一只手。
在其身旁。
还有一位神情高傲的中年人。
祁胜不傻。
早在这五根天柱突兀出现挡住去路的时候,他就知道,八成是红石镇的三位不朽到来,在前拦路。
故而。
他故意羞辱,在上面写下到此一游。
只可惜。
还没等他撒一泡尿,这不朽就发动。
「一点耐心都无。」
祁胜无语。
人如来佛都有耐心跟宽心让孙猴子在自己手里撒尿。
这红石镇不朽莫非比如来佛还牛逼?
祁胜不尽兴。
但是。
能够与二境四转的强者直面,而且还是仙镇不朽这样的特殊存在,这些不朽存活时间远远超出寻常二境,甚至三境四境修士都未必有他们活的长久。
仙镇不朽难以再进步。
可他们却能够涉猎更多的三境之下丶二境范畴的法术丶战技,一个二个都是二境中的至强者。
若能在他们手底下活命,就代表,大概率能够在三境大能手底下活命一招半式。
然而。
不能。
轰!
祁胜只觉周身一紧,根本承受不住。
「算了。」
「下次再战。」
祁胜果断沟通第九洞天,避其锋芒,风紧扯呼。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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