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赚走全盛安的钱(1 / 2)
第283章 赚走全盛安的钱
宋时安撂下这本书便走了。
潇洒得不只是离谱。
而且是有点『愚蠢』。
你写书就算是不为钱,可别人刚开始就如此刁难贬低你,你还把钱完全给别人赚。
你是圣人吗?
摊主十分的费解,就在这时,一位身上富贵味儿明显比他就强了几倍,还有些肥胖的男人走了下来。
见到他后,有些不解的询问道:「怎的,在吵什麽了?什麽大圣?」
「东家。」见状,摊主连忙走了上去,手里抱着这一本书,相当激动的说道,「发财了,我发现了一本能够火遍大江南北的书!」
「这麽夸赞?」东家也被一惊,但他这麽说,肯定是有理由的,所以相当欣喜的伸出手,「来,让我看看。」
摊主就相当于编辑兼店长,收稿子的同时还卖书。
一般都是一些看书和指导书水平很高的人,这盛安的好几家阅文阁书店,都有摊主。
而东家,便是整个阅文阁的老板。
不负责管理,是完全的商人,出资收钱。
当然,也是有一些文学审美和文化底蕴的。
毕竟一个纯外行,是绝对带不了团队的,除非他能完全的当甩手掌柜。
但一个老板,他去插手完全不熟悉的领域,就一定会指手画脚。
懂一定技术,能够放权,而且还出资阔绰,这就是最好的领导。
「《西游记》?」看到这三个字,东家便流露出一些稀奇,「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书名了。」
「这几个月,主要收稿的就是香艳小说。」摊主道。
「你自己也知道,只有这样的书才卖得好。」东家提醒道,「像游记类型的志怪小说不是没有,可多是跟风换皮。真正能够有水准的,那能有几本?还不如写《怪诞说》的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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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可跟那些抄袭又放不下架子的酸腐秀才之作不一样。」摊主十分笃定的说道,「这,远胜于《怪诞说》。」
「?!」这话把老板说得眼睛都瞪大了,「《怪诞说》那可是好多年前的小说了,哪怕在当时,遍地都是偷印的,也卖出去了几十万本。而现在,咱们在这司州,大大小小店铺近十家,要是有这水准,一本书养活咱们几辈子啊。」
「只要后面质量不出问题,绝对能够超过。」摊主深信不疑。
「你可别开玩笑啊……」
「东家,您就坐着看吧。」
他直接把老板扶在了自己原来坐的位上,并且给他倒茶。
老板就这麽靠着,将书翻开。然后,就顺势看到了那个名字:「吾承恩,有姓吾的麽?」
「八成就是雅号。」
在最开始的时候,写书一般都是实名。但文化逐渐繁盛,市井化发展起来之后,用笔名就成了主流。
一是因为他们主业还是考举人,上岸之后要切割。
再就是,谁特麽在书里吃饺子敢用真名啊?
那是,独生子女能行。
就这麽,老板拿着书开始看起来。
这开头四句诗,就相当吸引他,忍不住的抬起头说道:「我一直觉得啊,咱们钱也赚了不少,但不能总是卖那些香艳书籍。哪怕少赚一点点,能卖卖这种有深度的书,也是可以的。」
可以少赚,但前提是得赚,而且还只能比原来少赚一点点。
「诶,是的是的。」
摊主知道他的意思是,这样的书现在不好卖,也没有太看好。所以,不与他争辩,让其继续看。
而这开头,确实是相当有吸引力。
哪怕是阅读量差很多的老板,都看下去了。
石头蹦出来个猴。
这猴出世的时候,就引发了风云际变。
「有意思,有意思哈。」
他先入为主的态度逐渐改观。
然后,继续往下面看。
而在去找菩提祖师拜师,修炼法术之时,身体也逐渐的坐了起来,看书的表情,也变得专注……
摊主懂他的这种想法。
不要觉得古代人的文化丰富,享受高级。
这麽说吧,古人就两个爱好。
草碧。
酗酒。
什麽投壶啊,飞花令啊,跳舞,那纯粹要搭着酗酒和草碧一起进行。
纯玩根本没有意思。
所以,小说的出现,可以说是一己之力将整个古代人的精神文化世界丰富。
进而的催生出说书,话本,唱戏等『IP改编』,让市民阶级真正的出现。
但,毕竟是初期。
东西的水平,质量,数量远远不够。
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能够降维打击的作品。
刚开始还能笑着点评几句的老板,后面便是全神贯注的阅读,而在翻到最后一页后,突然遗憾的拍起了大腿:「哎呀,齐天大圣怎麽能够被五指山给压住呢!」
看吧,是这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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