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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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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以后就没完没了。”

“哎呀,前几天我看您还派了一队失乡骑士去支援海德要塞?”伊蕾娜举手。

“……人家给了报酬的。”

“原来如此,我也可以给报酬——这种说法应该是上供吧?”艾德格也举手。

“你们够了啊?”我愤怒地指使奥雷格把他俩请了出去。

艾德格:“她一直都这么别扭吗?”

伊蕾娜:“很可爱吧。”

我额头蹦出青筋:“我还能听见!”

可恶,伊蕾娜学坏了。

……

因为接下来要去盖利德,为了防止错过一些事,我把宁姆格福的地区最后又细细的筛了一遍。

肯尼斯海德的请求是紧接着史东薇尔城易主的第二天送过来的,也不知这个贵族从哪里听说了新城主很能打,请求史东薇尔城出人帮他夺回被占据的海德要塞,随信还附上了长长的清单作为感谢礼。我捏着长长的羊皮纸从头扫到尾,在靠近结尾的地方用笔勾了一个勾。

一柄黄铜短刀。

这是我一周目时的报酬。

随后我凭着记忆拎出几个抗打的失乡骑士组成一个小队,让他们先去把要塞周围清了,至于叛军的首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葛瑞克战败后,有一批他的死忠追随着游荡在外的褪色者猎人东逃,应该是在海德要塞汇合了。

派出失乡骑士而不是城内重新收编的葛瑞克旧兵,也有这一层考虑。

我从大赐福回来后,就只身快马去了被一小队失乡骑士们包围的要塞,一副观星者打扮的魔法师打头冲在最前,直接踏平了反抗者的呼声。

投降?早在史东薇尔城我就给过机会了,既然他们不要,那就去陪葛瑞克吧。

我掠过城内零星几个不知道堆了多久的尸体,面色有些发冷。

对方的骑士长会一手鲜血斩击,它不归属风暴或者黄金,而是鲜血君王分享的力量,为血盟战技之一。

使用者会将自身的血液布满剑身,使出大范围撕裂敌人的血刃,派出去的骑士没有这类的对敌经验,如果不是受过我的叮嘱早有警惕,都得折在那里。

没关系,我有丰富的打鲜血王朝的经验。

就是这份经验是一周目的发疯时留下的,基本上都是近战。

我将观星杖别到背后,踩在台阶上,熟练地从奥雷格腰间抽出失乡骑士大剑,改成双手共持。

“喝——!”

风暴自脚下唤起,我以在场失乡骑士都无法挑出错的标准姿势突进,大剑劈、砍、横扫、上挑,熟练得宛如身经百战的战士。

风暴撕裂血红,没有沾染一丝血迹的失乡骑士大剑将最后一缕不属于这里的血气涤荡干净。

“可以了。”

我侧过身,示意在后面的骑士们可以进来收尾。

奥雷格无声地接过我手里的配剑归入鞘中,逆着往里打扫战场的失乡骑士们,我们并肩往外走去。

就像我不问他到底有没有恢复自主意识。

他也不问我,为什么会得挥舞得一手失乡骑士大剑。

甚至,比很多、很多的骑士挥舞得还要凛然。

那当然了,毕竟同样的武器,我可是用它弑过神的啊。

哪怕这一把并不是一周目的那个弑神武器,兵器见血那一瞬间泄露出的风暴和战意,包括持有过弑神兵装而沾染的凶煞之气,都不是谁能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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