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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但有些情义却不会变。

***

李兰之没想到这辈子还会再见到汪玲。

她刚收摊回到家,一身的鱼腥味,袖口还沾着几片鱼鳞,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血丝,跟光鲜亮丽的汪玲比起来,她邋遢得没法见人。

汪玲烫着时髦的大波浪,卷发风情万种地垂在肩头,雪白的真丝衬衫束进高腰波点裙里,那双米白色高跟鞋亮得晃眼,要不是那口地道的广州白话,真会让人以为是港剧里走出来的女主角。

汪玲指甲涂着红色的指甲油,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个真皮手包,她站起身看着李兰之说:“好久不见,兰之姐。”

李兰之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你……你不是嫁去香港了吗?”

汪玲忽然笑了,红唇间露出细白的牙:“还以为兰之姐你会拿扫把我赶出去呢。”她抬手把碎发别到耳后,腕间的翡翠镯子在灯光下闪着盈润的光泽,“毕竟用一些人的话来说,我既当了狐狸精,又做了逃兵。”

李兰之没想到汪玲会这样自嘲:“见过数落别人的,倒少见对自己这么不留情面的。你这次回来……是为了孩子吧?”

汪玲点头:“是啊,之前走的时候实在没法把三个孩子都带上。现在周志强已经不在了,我打算申请带他们去香港,以后就跟着我生活。”

周志强和老潘那帮人没有常明松那么幸运,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性命,三个孩子之前跟着他们的叔叔,可自从周志强出事后,叔叔也被单位给开除,他的未婚妻也因此跟他分手,如今连生计都成问题,这才辗转联系到她娘家。

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带走孩子。

“孩子跟着亲妈,总比寄人篱下强,亲戚再好终究隔了一层。”李兰之在她对面落座,倒了杯茶推过去,又给自己倒了缸白开水一饮而尽,“看你现在样子,应该过得很不错?”

汪玲点头:“我现在的先生虽然大我二十来岁,但对我很好。对不起兰之姐,那时候……我本该提前知会你们的,只是当时那情形,若走漏风声,恐怕我也难以脱身。”

李兰之沉默了下说:“不必道歉,换作是我,也会先为自己打算。”

当初和常美一起去东莞找不到汪玲,她内心是有气的,可细想来,此事原就与汪玲无关,要怪也怪不到她头上。

说到底,是常明松自己识人不明,又经不住诱惑。

只是苦了常美,那时候要是能借到钱的话,常美也不用把自己嫁给严豫,虽然说现在过得也不差,但因为这个理由而嫁人,想起来心里总不是滋味。

“虽然兰之姐你不怪我,但我内心还是过意不去,希望兰之姐能让我为你们做点事。”汪玲斟酌着说道,“如今国内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虽然很快,但薪资水平与香港仍有差距。我虽没什么大本事,但若孩子们有意去香港发展,我可以帮忙安排。”

话音未落,卧室门猛地被推开,常欢一个箭步冲出来:“汪玲阿姨,我!我想去香港发展!”

小时候看港片,常欢就无数次幻想有一天自己去香港,住上豪宅、坐豪车,成为有钱人家的少奶奶,只是后来现实让她慢慢放弃了这些幻想,可她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突然间机会就出现在她眼前,所以她想也没想就冲出来。

不等汪玲回应,常欢又飞快折回房间,将钱广安带来的零食饮料一股脑捧出来,殷勤道:“阿姨说了这么久话,一定渴了吧?这饮料可好喝了,您尝尝!”

汪玲没在意常欢之前对她的冷淡,笑着道:“放着吧,阿姨等会儿再喝,常欢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常欢闻言,有些尴尬地挠了挠鼻子:“之前在医院当护士,太累了就辞了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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