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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去你的传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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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园,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将剩馀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收取他们的租金,把多馀的作物低价回收——

这里三山环绕,与世隔绝。

想离开村镇,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

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丶乃至亡灵生物,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

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

但往往不会是商队。

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却卖不出去。

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

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享受清福,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

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谁是这里的主人?

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丶是我!」

唐奇饿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

可舞台已经搭好,他绝不能怯场。

哪怕要撕裂声带,他也要放声高歌,

「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

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惊又怕:

「碎石你疯了?那可是我们的雇主!」

黑蛇伸了个懒腰,向后仰卧,紧贴角落的墙壁:

「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觉得不爽,骂一骂又怎样。

我们是拿钱的佣兵,不是乞怜的狗。」

他们要真那麽忠诚,又怎麽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跑到酒馆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环顾四周。

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

唐奇的『歌谣』简陋,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

当他重复到第二遍时,已经有人跟唱起了曲调。

平日他们对领主不满,却不会明着声张。

可今夜风雨交加,将酒鬼们圈在了这方寸之间。

他们本就醉生梦死。

只要明天还没到来。

就还能假装活在梦里。

没有人在乎梦话。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诗人,你简直是个妈生的天才!」

「凯萨琳,再来三杯星梅酒,哦,还有我最喜欢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这里!」

「奶奶,我想你了……」

在欢呼与碰杯之间,他们只觉得尽兴。

以至于已经没人在乎这首歌谣的作者。

更没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话。

他们只希望,这个夜晚可以更漫长一些。

毕竟,当天际线亮起那抹鱼肚白的时候。

他们还要忘记现在,从梦里醒来呢。

于是唐奇闲下来,便轻咳着休息,发出气泡音:「额额额……」

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咙。

一份托盘摆在了他的眼前。

搁置着冷硬的黑面包丶炖豆子丶与一杯果香扑鼻,闪烁少许萤光的梅酒。

他缓缓抬眼,对上了凯萨琳明媚的眸子。

听她说:

「辛苦了,要吃些东西吗?」

尊重需要自己挣来。

他是诗人,不是乞丐。

这是酬劳,不是施舍。

「当然,谢谢。」

唐奇点点头,却意外瞧见了凯萨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个跟着他敲打节拍的听众。

少女还沉浸在歌谣里,举起小拳头,大声模仿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凯萨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脑袋:

「不要学脏话!」

少女吃痛捂头:

「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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