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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
文森特点头,“你们还合作过,他也是演员。”
晏川瞳孔收缩,“司崇?”
“是,你果然记得他!虽然一肚子鬼主意,但他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们在圣托马斯认识,他在那里已经住了三个月,他可算得上是个红酒专家,每天都会早起跑十公里,打网球也非常出色。”
“他爱喝红酒?”晏川怀疑自己听错,又重复问了一遍。
“没错,”文森特点头,“我们还合了影。”他拿出手机给晏川展示,照片上的人戴着墨镜,扎着一个狼尾,穿着海滩衬衫和短裤,桀骜不驯地抬着下巴,赤脚踩在沙滩上,锁骨露出的皮肤被晒得发红,一只手垂下来拿着一个空酒杯,另一只手搭在文森特的肩膀上,两个人面向镜头,身后是正沉没的通红的夕阳。
晏川吃惊得说不出话。据晏川对他的了解,司崇从来不喜欢去海滩,因为海边的日照太强烈,他很少涂防晒霜,讨厌上身后黏腻的皮肤触感,而不涂防晒霜去海边就会让他变黑。
他也对早起深恶痛绝,生物钟就跟夜猫子一样,加上天生的冷白皮,晏川曾经怀疑他是不是个吸血鬼,就算不是纯血,也起码有一半非人的基因。从前拍戏的时候,出了酒店不到五公里就有一个海滩,晏川一直想去那里看日出,又不想一个人,结果最后一直到杀青也没有去成。至于红酒,司崇对任何酒精饮品的态度,跟他对早起和海滩的态度没什么差别。
晏川真不能相信这跟文森特口中的是同一个人。
“这是我的名片,我正在和柏格曼策划一部关于你们国家的电影,如果有兴趣的话,希望到时候能看到你。”
晏川双手郑重地接过名片,“当然,这是我的荣幸。”
晚上回到酒店,晏川就把今天的奇遇跟司崇电话里说了。又问他是什么时候去的圣托马斯,“你那段时间都在做什么啊?”
“具体时间忘记了,那时候我总在外头跑,就挑你没有去过的国家,好像一停下来,就不能忍受想到你,你总是会在我脑海里的各个角落出现。所以就给自己安排了很多兴趣爱好,确保自己能把所有的精力都消耗出去。”司崇低低地说,“我不仅学会了打网球,我还会冲浪和跳伞,考出了潜水证,以后不管你想玩什么我都可以奉陪。”
要用这种方式来分散痛苦,司崇那段时间过得一定很不容易。晏川不自觉地想,“你可以带我把你去过的地方都走一遍。”晏川轻轻地回应他,“这样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回忆了。”
“其实不重要,都过去了。”司崇满不在乎地轻笑,“我记得那个老头,他超级挑剔,苛刻得评价你这不好那不好的,我就想给他一点教训。”
晏川不禁扶额,“他才39岁,他不是老头,而且他有自己的电视节目,他有实力评价我哪里不好。”
司崇不屑地撇嘴,“你不要被他牵着鼻子走,没有人能随便评价你。”
“但他还给了我名片,说以后可能有合作的机会。”
司崇声音突然警惕起来,“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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