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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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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当时学英语有多辛苦,现在就有多庆幸。整个高三李然不止要每天背100个单词,还要被他哥压着练听力——人为听力。

迟蓦动不动就要拽一句洋文跟李然对话,最初时李然满脸懵逼,以为他哥突然变异了,像一个面对导弹都要往小日本儿发射炸死他们了、他却还没摸清导弹发射原理的二货,而后才反应过来是洋文,更懵圈了,凄凄惨惨戚戚:“……啊?”

心里又云游天外地想,当年统一六国的秦始皇还是死得太早了,货币统一语言统一还在运行阶段呢,没来得及让中文推向全世界做第一大语言,他就中道崩殂,实属憾事。否则这这时候也不用被洋文欺负得晕头转向。

当然了,这全是给自己不想学习找的诸多借口之一,李然只敢腹诽不敢真说。

还好迟蓦只是严格,不是丧心病狂,在李然英语只能考三十分的“光辉”时刻不为难他,每说一句英文就翻译一句,让李然记住这些简单句式。

写作文的时候能用到。

练习一段时间,迟蓦便不满足于只让李然用耳朵听,还得用嘴巴说。说的牛头不对马嘴也得说,迟蓦问天李然答屎也得说。

不能害怕闹笑话。

一件事不开始,就不会知道结果如何,因为它根本没结果。

令李然引以为傲的来了。

他虽然英语差劲,但音标学得不赖,认识的单词念得都比较准。配合着他清爽的嗓音,听在人耳里想让人纵容他。

刚用英语和迟蓦对话时,李然依旧分不清“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等让人头疼的时态,只会磕磕巴巴地背单词。偶尔实在想不起来句式,还会绝望地说些中式英文先应付一下,例如——

“Nozuonodie.”

“Youcanyouup.”

“Nozhemome.”

“Younocan.”

迟蓦听得满头黑线。

饶是都这样了,他说的也不流畅,因为心虚所以结巴。一辆车开到满是石头凹凸不平的马路上蹦蹦跶跶地要散架,都没他能磕绊。但音准意外地不错,迟蓦挺喜欢听的。

他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孩子。

得到迟蓦的夸赞后,李然信心倍增,每天都能看到进步,哪怕只有一点点。

整整一年的教导,猪都能上树了,况且李然是个人呢!

现在面前要是出现一个外国佬找他问路,李然完全不怕。用英文日常交流已很熟练,甚至有好几次他哥说了一些高中生根本不会学到的单词,对他一本正经地下流,李然全听懂了。

现在面前站了一个外国佬。

虽然没找李然问路,但加西亚跟沈叔用鸟语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他都大致听明白了。

可想而知,加西亚对着沈叔说“mychild”,沈叔又见鬼似的叫“father”的时候……

给李然带去

听错了,竟愣了下,随即莞尔,把他拉过来让他乖乖坐好,系安全带,说道:“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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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如果一件事太挑战三观,他会透支掉所有的震惊,等第二件依旧挑战三观的事件抛出来,他反而能够容易接受。

静默片刻李然觉得不对,咂摸了一下“养父”意思,继续惊讶:“不对,那也是爸爸啊!这个男人为什么领养沈淑……”

“好奇心害死猫。”迟蓦手指弹了一下李然的脑门儿。

李然捂住眉心,立马闭嘴不说了,不想做“被害死”的猫。

闭嘴前秉持着对好朋友的关心,问:“沈淑不会有事吗?”

“不会。”迟蓦说道,“他不是天真的小白菜。”

“哥。”

“嗯?”

“……能跟我讲讲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吗?”李然在感情上很有分寸,除非别人主动告知,他几乎不会主动过问别人之前发生过什么事情。他交朋友是通过当下的交往一点点地了解渗透,对彼此的之前知之甚少,他知道自己不懂说话技巧,所以直接杜绝可能会引起别人不舒服的源头。

只是和迟蓦在一起,这种习惯被数次打破,他想要知道他哥的过去,他哥的现在,甚至还有他哥的未来,问起来毫无心理负担:“他是怎么救的你,你又是怎么救的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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